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体系。设区的市、县级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重庆工伤保险条例2020全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本市事业单位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其他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市外用人单位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建立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责任分担机制。
第五条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该《办法》于2020年2月13日由重庆市人民***以渝府发〔2020〕22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工伤保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和监督、附则7章57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20〕82号)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20〕63号)予以废止。
2011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