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做的工伤鉴定有效吗?
你有个误解,保险公司是商业行为,它无权做工伤签定,它所做的只能伤残鉴定,你在保险投保,出事后它根据它做的伤残鉴定,给予你培付,是一次性的。工伤认定是有工伤保来认定,这是法律给于它的权力和责任。它的保障不是一次性的,如它认定的工伤伤情达到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只要你活着,后期治疗及生活费用公伤保险它都负责。
工伤认定,应有企业提出报告就工伤的发生,原因申请公伤保险部门来进行工伤认定,如企业不办,当事人或家属也可以要求工伤保保险部门来进行认定。
工伤证是永远有效的吗?
工伤证是永远有效的,但工伤证也就是工伤鉴定等级证没有多少用途,也就是领取伤残补助用到,如果伤残严重的话可以领取伤残抚恤金,没有别的用途,如果因为劳动能力丧失而失去工作,不利于自己,也可以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个意思。
工伤走意外险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由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但对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民法典2021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2021年工伤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由工伤伤残的程度确定,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