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工伤5级伤残赔偿标准?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 个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五级伤残津贴能领几年?
五级工伤能拿18个月的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山东5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6 个月= 40816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50 个月×2551 元 =12755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10 个月×2551 元=25510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081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27550 元+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 25510 元=193876 元.
工伤鉴定5级下一步怎么做?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因此,在工伤鉴定已经做出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希望能帮到您。
你好, 鉴于你目前已经鉴定为5级工伤了,则应享受的待遇如下,参照一下,未享受的部分可以找单位追溯: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工伤评级后由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为10个月本人工资;在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社保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为50个月本人工资;在终止 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4、在你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是由社保或公司出的,不用你自己承担,并且要按每天70元的标准支付你的伙食费;
5、住院期间的护理要单位安排,单位未安排的,要支付护理费,然后你住院期间的工资待遇要保持不变,大部分地区也是按本人工资算的。
以上5项,都是雷打不动的,任何时候离职都是雷打不动的。
另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5-6级伤残,未经劳动者同意的,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安排你的工作,无法安排的,要保留劳动关系,支付伤残津贴:70%的本人工资/月。
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1条第3款的规定,所谓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法理上要按本人应发工资的平均数,实际中,绝大多数单位都未按应发工资去缴纳,这个中间的差额需要用人单位去补足。
另,《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