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工伤买断可享受哪些赔偿?
根据2001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买断指员工因单位所在行业或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或者因工作岗位原因造成的工伤,但是工伤程度不足以被认定为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以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金代替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如果员工符合工伤买断条件,可以享受以下赔偿:
1.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工伤买断时应当计算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具体数额为受伤工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4倍。
2. 医疗费用:对于工伤买断造成的医疗费用,单位需承担全部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买断属于双方协商达成的形式,现实中可能存在协商不到位、赔偿金额不足等问题,所以建议员工在签订工伤买断协议前仔细阅读协议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与利益。同时,如果员工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或单位拒绝按照协议履行赔偿责任,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1年工伤买断可享受医疗、补助、丧葬等赔偿。
因为2001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伤买断,在伤残赔偿和生活费(就是工伤津贴)中,可享受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医疗保障和生活补助。
同时,还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伤劳个别买断的贴补等多种救助政策。
如果发生工伤死亡,还可以获得丧葬补助等相关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在工伤买断时,需要完全丧失从事本职工作能力的劳动者充分考虑后再做决定,避免让自己失去相关的补偿和保障。
企业老工伤退休有什么待遇?
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