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补正材料指的是什么?
工伤认定补证材料指的是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因为有时间限制,有些工伤申报材料不能在工伤申报期限内提交,需要申请延迟时所产生的补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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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补证材料主要是交通事故认定材料,职工住院材料等,补证材料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和鉴定。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补充材料是指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应当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告知的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要求补充完整。只有在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才会依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局让我补工伤认定补正材料,15,天,过后能补吗?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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