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苏州市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条件为: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缴纳一年失业保险费;因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工作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失业前,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缴纳不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在五年到十年之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苏州失业补助金2021领取条件?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
2.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
3.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苏州社保交多久可以领失业金?
交社保后领取失业金的特定时间和交纳社保有关。
例如,按每月应缴金额计算,连续交纳36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可以获得失业金;而连续交纳12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却只能获得少量的失业补助金。
在苏州,根据《苏州失业保险条例》,申请失业保险费用的最低期限是12个月,每月最低缴费数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60%,最迟缴费的期限是60个月,也就是最长5年16个月。
如果有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需要,应及时将失业保险费交费时间提前调整到相关规定期限,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请或给予补偿。
苏州只要缴费达到1年以上,就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1苏州失业保险金?
2021年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流程、标准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于用人单位办妥退工停保手续后,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失业证明书》,到原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
2、失业人员办妥上述申请手续后,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申报手续。
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