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工伤伤残津贴何时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暂行办法》,2023年四川工伤伤残津贴的发放时间一般是每月的15日之前。具体发放时间可能会因情况而有所调整,请您关注相关***部门的公告或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2021年四川省成都市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个月个人工资(按照个人社保缴纳基数由社保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8221126(38221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成都)、6为9级赔偿6个月,由社保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计算方法同上、此为公司赔付)。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主张医院伙食费;治疗期间看病往来的交通费,住宿费;依据第三十条第六款主张康复治疗费;依据第三十一条主张***器械费;依据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主张护理费;依据第三十三条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
四川省2021工伤津贴?
人力***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政策。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不包含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待遇调整为: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8元。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105元、2484元、1863元执行。
2019年四川工伤保险最低基数多少?
依据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4号)、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9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的数据,现将2020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
二、2019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267元。
三、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7892元。
成都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为2130元。这个答案是根据四川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得出的。工伤保险最低基数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具体数值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一、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