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社保交了5年可以领多少失业金?
根据温州市的失业保险政策,个人连续缴纳5年社保后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失业金的具体金额根据个人的缴纳基数和缴纳年限来确定。一般来说,失业金的计算公式是:月平均工资×失业金比例×缴纳年限。失业金比例一般为50%至80%不等。因此,具体的失业金金额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计算。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登录相关官方网站查询详细信息。
温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你好,温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下: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上述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前往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根据不同情况,还有其他相关的补贴政策,如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2021年温州医保基数?
温州养老、失业、工伤基数上限调整为:1***83,下限调整为:3957; 医疗生育保险暂时还未出新基数,预计11月份才出。三险调基后,10月27日起正式启用新基数,需要补1-9月份的差额,需要补差的数据等10月底在社保系统可以查询。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1-10。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92元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单位缴费比例为5.2%,门诊统筹单位缴费比例为3%,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公务员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2%,在职公务员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为2%。
2021年温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92元。2018社保缴费年度,温州市区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也就是说,基数下限调整后为3055.2元,上限调整后为15276元。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5092元/月)确定。
2021年温州医疗保险多少钱
企业缴纳金额=缴费基数5092*8.2%=417.54;
个人缴纳金额=缴费基数5092*2%=101.84。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温州市社保中心。
温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黎明西路307-12#
2021年10月25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文件,明确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79133元。
★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企业职工: 10月份正式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并按新基数生成10月份应缴金额,同时生成本年度1-9月份差额补收数据。
★ 灵活就业人员: 10月份正式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并按新基数生成10月份应缴金额(其中最低缴费金额将由5***.96元/月调整为712.26元/月)。另本年度1-9月份差额补收数据将在11月底统一生成。请有关参保人员确保本人的扣款账户余额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