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要求或者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如下情形: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领取失业金要满足的条件:
一、缴费期限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是有四个流程的: 第一个,是公司办理了解聘的报备; 第二个,是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 第三个,失业人员被解雇之后进行失业登记; 第四个,市社保局审查之后通过,领取失业金。 那么我们要注意一下领取失业金的前提,它必须要符合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个,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第二个,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三个,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那么失业人员如果要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之间。并且会受累计缴费时间的影响。
失业补助金可以补发吗?
可以。失业补助金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只要你是在2020年3月后离职处于失业状态的,都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前提是你的失业保险有连续缴纳满十二个月,并且离职社保处于断交状态。最多可以申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符合条件的月份开始计算。
可以。2021年1月-12月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请补发。如:小张2021年3月停保,3月、4月、5月未缴费,6月重新参保就业,当前可以申领补发3、4、5月失业补助金。
按照覆盖范围为2021年新失业人员规定,7月起不再受理符合2020年条件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