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可以补发吗?
可以。2021年1月-12月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请补发。如:小张2021年3月停保,3月、4月、5月未缴费,6月重新参保就业,当前可以申领补发3、4、5月失业补助金。
按照覆盖范围为2021年新失业人员规定,7月起不再受理符合2020年条件的申请。
可以。失业补助金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只要你是在2020年3月后离职处于失业状态的,都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前提是你的失业保险有连续缴纳满十二个月,并且离职社保处于断交状态。最多可以申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符合条件的月份开始计算。
不可以。失业人员已就业的,不可以补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如遇以下这些情形,社保局会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21年怎么补领20年的失业金?
一般来说,如果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即不能补领,需等到下次失业时才可领取。失业保险规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听说有一个“4858”政策,可以补领失业保险,是吗?
“4858”政策是这样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在破产转制过程中,通过一次性领取安置补偿费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女满48周岁,男满58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这条件第一个是,解除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
第二个就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前,缴纳失业保险金年限未计发失业保险金的,就是解除合同关系前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你没领过失业保险金的。
第三个就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含两年)的,未实现就业,但本人有求职要求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 如果满足这三个条件,可以申领“4858”的失业保险金。
注意,按照《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的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起60日内 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这个申领期限就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
之前的失业金可以补领吗?
失业保险金不可以补领。如果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即不能补领,需等到下次失业时才可领取。失业保险规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