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就这类案件来说,不可以同时主张,但是主张侵权赔偿后就不足部分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就是获得的赔偿最多只能选取最高的一个。举个例子,员工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员工无责,这既可以走工伤赔偿这条路也可以走侵权赔偿这条路,相比较而言工伤赔偿多些,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后就不足部分可以主张工伤赔偿。但是主张了工伤保险赔偿后再主张侵权赔偿的话,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填补损失”的原则,这类案件没有”惩罚性赔偿“这一说。就是一个人或者公司或者其他个体,他受到了什么损失,那么过错方或者受益方等要把这个损失给填补了,说白了就是一个人或者个体不可能依靠法律诉讼挣钱,他只能索要损失,目前的法律关于这方面是这样规定的,后续有变更的话那是后话。其他例外的有打***类的案件,这是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慢慢地也会支持惩罚性赔偿的。
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禁止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的规定,因此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
在具体实践中,关于工伤和侵权赔偿是否可以主张双赔,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审判中会,***是根据案情给予不同判决,也就是具体需要看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向当地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了解。
笔者认为,既然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法理论,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时符合工伤时,受害者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更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者的请求权基础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者是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两种法律关系,互不排斥。
虽然,看似受害者“因伤盈利”,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免除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如因受害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就相当于侵权人已经为不特定的有工作的受害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当发生侵权***时,就可以要求社保机构或受害者的用人单位代侵权人履行侵权赔偿责任,此时为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工伤保险与交强险不尽相同,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对公民的***待遇,公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不应被任何事情所限制。
第三方侵权引起的工伤如何索赔?
您好,第三方侵权导致劳动者伤残的,只要劳动者伤残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赔偿标准进行索赔。工伤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律师提醒,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工伤赔偿以后还是可以要求侵权的第三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只是医疗费这项赔偿,如果工伤赔偿中已经支付了,那么就不能再向第三方主张了。
第三人侵权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