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艳建议将部分颈椎病纳入工伤,你们会支持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要限定工作性质,像有些人成天玩手机,打游戏,得了颈椎病也按工伤处理,显然不合理!像有些工作如教师,软件开发,从事与电脑有关工作这些人容易的颈椎病,应该是按工伤处理,
颈椎病应该是多发病常见病,大多与工作和生活习惯有关,坐办公室的的工作人员,到一定年令大多数都患有此病,可怎样界定其是否属于公伤恐怕较难。因其是長久不良姿态下造成的,工作状态也不是唯一成因。如果算工伤,可能绝大多数职工都是工伤,是企业和国家难以承担的。
当然是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有限公司8路驾驶员王艳建议,将因职业因素导致的颈椎病纳入职业病范畴。王艳指出,“职业病认定与工伤保险密切相关,如果被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病的范围和种类必然会发生改变,一些现在的常见病可能会发展成为职业病。王艳建议将因职业因素导致的颈椎病纳入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之中。
我国职业病分10类、132种,第六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激光所致眼损伤、冻伤7种。她建议将职业因素导致的颈椎病纳入第六类。职业病患者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险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颈椎病发病率逐年升高且呈年轻化趋势。
职业病与工伤是不同的,职业病是指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可能得某种病,有的人得而有的人不会得,颈椎病就属此类,不能算工伤;而工伤具有突发性,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的受伤和疾病。
全国人大代表王艳将部分颈椎病列入工伤,你们会支持吗?你说人大代表的提议是好事,可是把部分颈椎病列入工伤,是那一部分,是煤矿工人,还是种地农民,还是科研人员,更是玩电脑,打游戏的那部分,是有医保,还是新农合的,还是什么都没有的那部分,让人很难分清,很难判断,代表的提议是代表大众的,你说各种疾病如果都列为工伤,可能吗?这问题真的很困惑,无论什么提议有支持的,有反对的,每人发两千元,大家能不支持吗,农民六十五岁退休发钱更支持啦,到底能不能通过实行难度多大,颈椎病列工伤如何定论,都得什么身份,什么资格,这等等的问题,谁来解答,落实,我看最后也只能是提议,不了,了之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