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老板和保险公司迟迟不做伤残鉴定,怎么办?
谢邀回答!
出了工伤,不一定得等着老板或保险公司去做伤残鉴定,自己或直系亲属去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即可。原因如下:
一、工伤鉴定的流程
1、首先要认定为工伤,即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2、工伤治疗结束以后要做伤残鉴定,即在做伤残鉴定以前首先患者或伤者通过治疗已经痊愈或达到出院标准;
3、确定伤残等级,明确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
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也称为劳动能力鉴定,需工伤认定完毕,治疗结束或者伤着病情已基本稳定,达到出院标准后,因为伤残原因导致影响正常劳动能力,此时才能进行伤残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十级最轻,一级最重。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受伤者本人或本人的直系亲属,故出了工伤,不一定得等着老板或保险公司去帮忙做伤残鉴定,可以自己本人去。
三、结语
我根据掌握的知识提醒您:发生工伤,必须申请工伤认定,其主管部门是社保的劳动保险科室(具体是啥我说不清)。单位申请认定,是发生事故的三个月内,个人申请是一年以内,超过时限可能人家就不受理了。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可能要个人申请认定了。但公司方面可能不配合,这不要紧,只要你申请了,社保方面也来人了,认定进行不下去就没有个人责任了,日后打官司咱也占理。再其次还有工伤残等级鉴定问题,因为工伤治疗完毕,可能留有残疾,这就需鉴定等级,因为赔偿水平是根据伤残等级来定的。我记得等级是一到十级,十级最低。记住这个鉴定是必须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的才有效(不少省份只有省会城市或较大城市才设立)。以上两项都有书面证明了,就可以要求赔偿了。有工伤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没保险的用人单位赔偿。赔偿标准参看工伤保险条例。记住:治疗过程的花费收据都要留好,只要是工伤,必有人出钱,但没有单据人家就不管了。我认为大体说清了,可以供您参考!
如果工伤的话,应该是到工伤部门认定工伤,然后等你伤情好了(有钢板的拆了钢板)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在此期间,停工留薪待遇不变。
你说老板和保险公司不给做伤残鉴定什么意思?大概你老板给你买了意外保险,老板想着走意外保险吧。你可以催一下,仍然不办理,那么尽快走法律程序。
如果你是给公司做的,你赶紧在出事一年内以个人名义,去申请工伤认定走我开始讲的程序,如果你是给小包工头做的,你可以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直接***到***,委托***进行鉴定。
无论怎么样,不要一直被动等,万一过了诉讼时效,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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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回答如下,供您参考,如有疑问,可留言:
首先,要明确您与这个所谓的老板是什么关系。
1,如果老板有公司,企业,也就是有营业执照的单位,而您又具有劳动者的标准,受单位管理,那么您与这个老板可能构成劳动关系,按劳动关系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工伤认定,如被认定为工伤,在伤情稳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原则,对劳动者有利。
2,如果这个老板没有营业执照,属于个人雇的您干活受伤了,按照人身损害,要求老板赔偿。劳务赔偿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有可能老板不承担全责。
其次,您提到了保险公司,那么有可能是老板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如果您与老板是劳务关系,您的伤情又构成伤残等级,您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委托进行伤残鉴定,并要求保险公司将保险金直接赔付给你,不经过老板。当然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额度不会很高。保险不足部分仍然需要老板赔偿给你。这个雇主责任险是老板投保的,受益人也是老板,是弥补老板赔偿风险的。
总之,现在老板与保险公司迟迟不做伤残鉴定,先要弄清楚你与老板的关系,然后根据你们之间的关系要求赔偿。如果对方继续拖延,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最好走工伤赔偿,这要比民事赔偿对劳动者有利。
因工作发生事故,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内不申请的,劳动者有权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属于工伤的,受害者在伤情稳定后,其或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理赔与保险公司无关,赔偿金或补偿金都是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