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36条,以及工伤保险三十六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哪位知道《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6条第2款中的“难以安排工作”是以什么...
-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六条
- 3、2019年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六条问题
- 4、我国有关法律对于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 5、新疆乌鲁木齐工伤赔偿标准
哪位知道《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6条第2款中的“难以安排工作”是以什么...
对“难以安排工作”,没有固定的数字作为依据,事实上就是职工能上班的拿全工资,不能上班的拿工伤前一个月工资的70%或60%。单位不能提出解除合同,否则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要支付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这条的理解是这样的:安排工作,就不发送伤残津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期间的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没有说一定要达到原来的工资标准;不安排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如上。
工伤不存在《工伤管理条例》这部法律法规,而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是经劳动能力鉴定为5-6级伤残,伤残待遇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六条
上班后旧伤复发的应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解答如下:这条的理解是这样的:安排工作,就不发送伤残津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期间的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没有说一定要达到原来的工资标准;不安排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如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2019年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六条问题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根据伤残等级而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第三十七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一级伤残赔偿金额最多,包括了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一条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我国有关法律对于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主观:工伤有下列赔偿和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赔偿范围及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因为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法律规定了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里面就包括了后续治疗费,而后续治疗费里面就包括了二次手术费用。
新疆***工伤赔偿标准
1、法律主观:新疆工伤赔偿的标准为: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法律分析:***二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3、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23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4、法律分析:医疗费用赔偿金: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误工费赔偿金: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x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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