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试点改革方案,以及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宁波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 2、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 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现状
- 4、2019年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全文
- 5、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 6、事业单位工伤新规定
宁波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通过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企业必须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是工伤保险对象,享受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我市自1993年开始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试点,1998年实施《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以来,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分散企业的工伤风险、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缺陷。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工伤职工切身利益。1998年,宁波市***颁布实施了《宁波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市工伤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如果参保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仍需治疗的,继续由劳动关系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工资***待遇和医疗费用,直到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为止。
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不可以。企业退休返聘人员不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适应要求的,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制度体系法制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建立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伤保险制度。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意义重大。作为工伤的预防,可以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伤保险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工伤预防提上了工作日程,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建立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预防优先的工伤保险制度。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现状
1、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的1100多个市县进行了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到今年底,要争取全国35个大中城市按《试行办法》实现改革,全国市县覆盖面要力争达到50%,到本世纪末,要有90%以上的市县实现改革。
2、已通过《人社部发〔2016〕50号》废止。
3、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废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1日。但是,废止之前,因为***院《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实施,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不再适用。
2019年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全文
1、第一条根据***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2、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应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离休、退休和退职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4、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事业单位工伤新规定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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