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过一次还能领吗?
失业保险金领过一次只要符合条件还能再次领取。
一、失业金概述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申请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为什么说我重复领失业补助金?
就是已经申请过一次,不能再重复办理。据了解,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失业补助金不是失业保险金。我不知道你是否搞混了失业补助金和事业保险金两者?先解释一下两者的不同。
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是给予那些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但是又没法就业的人一项临时性的补助政策。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24个月,如果领满了24个月,还是不能就业的,就要申请失业补助金了。
还有一些人,缴纳社保期限不足一年的,按规定也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也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的。
申请失业补助金,说重复申领审该不通过,但第一次审核通过,那就是已经通过了,不可以重复申领。申报条件其中一项就是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才可以符合申领条件。
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申报信息后,应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不再要求失业人员提供纸质资料。
该人员已领取过失业补助金待遇,不能重复申领?
失业金申请两次后还可以再申请的。失业保险金是没有申领次数限制的,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失业保险缴纳者失业之后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就可以及时的申领,并不是说申领过就不能再申领了。人社部门表示: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可以领取两个城市的失业补助金吗?
不可以
失业金不可以领两个地区的,只能领一个地区的失业金。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如果你先后在两个城市就业交了五险一金又先后失业了,那是可以先后在两个城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即先在A城市领失业金,后来到B城市就业交了五险一金,失业后就在B城领失业补助金。但你不能同时在两城市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