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吗?
如果需要向商业保险公司理赔,或者按人身损害向第三人索赔,还需要按照人身损害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工伤理赔,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进行司法鉴定属于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申报工伤对公司会有什么影响?
我来回答下吧,申报工伤其实对公司是有影响的,但分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有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是:
1、公司需要支付工伤职工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等。相关的护理费用等。
2、如果能认定上伤残等级的话,公司仍需支付相应的费用。
3、如果多次发生工伤,会直接影响下一年公司工伤保险费率。
4、如果发生大的工伤***,也有可能会影响公司声誉或引起相关执法部门的“重视”,你懂得。
暂时想到这么多,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感谢邀请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一、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可知,工伤保险除了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也分散了用人单位的风险。这是因为,无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只要员工发生工伤,就必须做出相应的赔偿。若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一旦发生事故,风险将全部由单位承担。而单位为员工缴纳了保险,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将有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因此发生工伤后,申请工伤赔偿,实际上是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二、影响下一年度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档次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在用人单位现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核定其在下一缴费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档次。申报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越高,工伤保险支付费用增长率越高,会直接影响到浮动费率档次,那么就有可能会增加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
三、有可能会引起安监局等部门的调查
重大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有可能会引起相关部门的调查。
四、有可能会影响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工伤保险,政策,赔偿是全国统一,的,还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离职时候一次性补助金标准是各省规定,其他都是统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0-39条是工伤保险、单位支付各项赔偿金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