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怎么查询进度?
失业金审批进度查询如下:
1、社保中心查询,携带***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和密码(密码是本人的社保证编号或者***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下的失业金情况;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计算公式和金额?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提出的问题。失业金领取有两个条件。第一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二是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计算方法是当地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的百分之90。金额在1500元到2000元之间。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领取期限最长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领取期限最长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但具体领取期限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社保缴纳中间有间断,怎样计算失业金?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1. 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2.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3. 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补助金怎么查询发放状态?
查失业补助金发放状态的方式如下:用户可以直接查询***是否到账,也可以查询失业补助金领取记录来看是否到账。用户可以在社保***找到社保相关查询业务之后,然后点击市直社保服务,随后点击失业补助金查询。在跳转的页面之后用户就可以看到失业补助金是否到账。同样的,用户可以携带本人***,到附近的社保服务中心,查询失业金的发放情况。也可以拨打社保的服务电话,然后转人工服务可以申请查询失业金的发放情况。此外,进入当地的社保***,登录后进入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功能,进入后可以查询失业金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