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月失业未及时登记,失去领取资格了吗?
2021年二月失业未及时登记,现在已经超过60天,确实失去领取资格了。
按规定,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本失业期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还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在职时应已经缴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没有。
根据规定,2021年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人应该具备这些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去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所以失业人员如果要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之间。并且会受累计缴费时间的影响。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效期限为60日内,超过60日不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你离职后的60天内未申请失业金,过期就不能申请失业金了,重新就业后,再次领取需要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初审通过后下一步是什么?
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后,应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