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失业保险金基数258多少,以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3236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失业保险从哪年开始的
- 2、事业单位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 3、上海失业金标准
失业保险从哪年开始的
1、法律分析:1995年,我国全面实施社保制度。1999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例》以***院令第258号发布,从这一年起,开始实行缴纳失业保险金,按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1%缴纳。此前,已经参加工作但没有缴纳失业保险的,以工龄折同为缴费年限;此后,则以职工实际缴费年费计算。
2、失业保险金制度是从1999年1月22日开始实行的。这一制度的实施依据是1998年12月26日由***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失业保险条例》。该条例于1999年1月22日以***院令第258号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在1986年起步,旨在配合国有企业改革,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劳动力合理流动。同年,***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是失业保险制度的起点。
事业单位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1、失业保险方面,单位需要缴纳1%,而个人的缴费比例为0.2%。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则由单位每月承担0.5%,个人无需缴纳。至于生育保险,单位每月需为你缴纳0.8%,个人无需承担。最后,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则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进行选择,具体比例由企业自行决定。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 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职工个人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3、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扣缴比例为:单位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以下是对这一扣缴比例的详细解释:单位缴纳比例 缴纳主体:事业单位作为失业保险的缴纳主体之一,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上海失业金标准
1、第1-12个月:对于初次领取失业金的前12个月,上海市的支付标准为每月2305元。这一标准相对较高,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度过失业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第13-24个月: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了前12个月的失业金后,仍然未能找到新的工作,那么在第13至24个月期间,他们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但支付标准会降低至每月1844元。
2、自2025年7月1日起,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第1 - 12个月,每月2305元;第13 - 24个月,每月1844元;延长领取期(超过24个月),每月1650元。领取上海市失业金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3、自2025年7月1日起,上海市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了调整。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305元/月。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44元/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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