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核是什么意思?
是指工伤职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修养后,对之前的工伤伤害作出重新检查、鉴定的行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经过1年后,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 并且给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变化,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职工劳动能 力的减弱或丧失,有可能导致由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没有了生活来源,同时增加了护理工伤职工的负担。
通过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改变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使工伤职 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减轻护理照顾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的经济负担,因此职工的直系亲属也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关于工伤鉴定一年后单位要求复查鉴定的问题?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用人单位申请复查鉴定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复查,工伤职工必须接受。
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起算时间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还是伤残等级鉴定之日起?
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通常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并不以伤残等级鉴定之日为起点。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是从工伤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伤残等级鉴定的日期开始。
然而,请注意法律和政策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为了确保准确的信息以及了解适用于您个人情况的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险机构或社会保险部门,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将能够提供您针对您具体状况的正确和详细的解释和指导。
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而不是伤残等级鉴定之日起。这意味着一旦工伤发生,受伤员工就有资格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无需等待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这样可以确保受伤员工在工伤发生后尽快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支持,以便恢复和重新就业。
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是从工伤保险等级鉴定之日起计算的。
具体来说,工伤保险等级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该鉴定由用人单位或其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鉴定并出具伤残等级鉴定书。
一旦被认定为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和职工就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是从伤残等级鉴定之日起,而不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
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但通常是按照工伤发生后的实际工作日数来计算。
另外,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具体金额也会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