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伤赔偿条例是怎样的,有谁知道,谢谢?
1、工伤赔偿金和户口没有直接关系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安徽工伤8级停工留薪期为几个月?
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8级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这意味着工伤8级的职工在伤愈后,可以享受最长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期间仍可领取工资。停工留薪期是为了让职工在伤愈后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康复和身体恢复,尽可能避免再次受伤,同时也为职工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职工需要重新上岗工作,否则将不再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安徽省十级工伤赔偿?
【工伤十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 (2004)第169号令(摘要)】“两金”合计,五级伤残为5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45个月,七级伤残为30个月,八级伤残为23个月,九级伤残为16个月,十级伤残为9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垫付医疗费,为何没有法律强制垫付?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垫付医疗费用,确实没有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这部分的费用就应该由社保局支付。用人单位本来就没有支付的义务。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申请社保局先行垫付工伤医疗的费用。法律不会强制规定垫付医疗费用这种事宜。因为法律是不会这么快立法,因为需要立法的地方很多,这个只是一个部分,但是有先后的顺序,也许将来会有这方面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