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一、2020年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失业保险已缴满1年;
2、非本人意愿,被动失业;
3、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领取的标准与参保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缴纳年限越长,所能领取失业保险的时间就越长,具体标准为:
1、失业保险缴纳年限在一年以但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申领3个月的失业金。例如缴纳失业金满1年则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满2年则可以进去6个月的失业金。
2、失业保险缴纳年限在5年以上,未超过10年,从第五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多1年,都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金。
3、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年限更久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就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及2021年1月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在东莞领取失业补助金。
东莞2022年失业补助金最新规定?
领取条件
对在东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2年7月)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2、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2年7月(含))后,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为256.5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办理。
领取流程
1、参保人本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受理员当场对参保人条件及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接件受理员审查,一般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办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申办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告知申办人原因。
3、初审通过的,受理员在系统录入有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确认系统的核定结果正确后,在系统提交复核员复核,业务复核员对有关的待遇条件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签名后,将《失业补助金支付决定书》等资料反馈申办人签收确认。
4、各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申办人并按时发放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