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第六十二条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款解释,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属于强制性规范),如果用人单位不投保,那么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该部门对未参加投保的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即补交保险费),并且按未交保险费的时间缴纳滞纳金,如应交1000,未交1000,未交费天数为10天,那么每天交5角,十天就是5元了,如果单位在不缴纳,那么,罚款,即罚款1000到3000元,但是这些钱都不是你的,哈哈。
工伤第六十二条未参保是整个单位未参保还是某个人未参保?
整个单位未参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发生工伤事故,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工伤第六十二条是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而不是某个个人未参保。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时,该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整个单位未参保,单位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准确和详细的解答。
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二次手术使用外固定架可以报销不?
因为治疗需要符合标准的外固定架,应予报销。 二次手术,是工伤治疗的继续,因为手术需要进行外固定术,外固定架是治疗所需的必需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保险规定标准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