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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全文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七条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转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厦府令第158号,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市***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1]》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该《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附则6章3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4月30日福建省人民***颁布的《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04〕12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
福建省工伤八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莆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主要有: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1-6级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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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法律咨询:工伤认定的程序和规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工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取针对您具体情况的专业建议。 了解工伤认定标准:不同地区对于工伤的认定标准和条件有所不同。
如果你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应当自单位申报工伤后就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是随用随结还是结束后统一报,建议你问问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要只听代理的。
若构成7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本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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