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对再就业有什么影响?
失业再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失业金的给付标准各省条例有所不同,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 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退休享受养老待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已经找到工作,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关于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问题的处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在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失业补助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领失业补助金,并不会对以后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
领失业补助金属于社会保障性质,而且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不缴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时的待遇会有所降低。
失业保险领取后对于以后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点:
1、一旦领取失业保险金,意味着失业,那么势必会中断养老保险的缴纳,从而影响到养老金缴费年限的长短,不过要是失业期间,有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就不会造成缴费中断;
2、如果说领取失业保险,重新就业又再次失业的话,是要重新计算缴费时间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领取失业补助金对个人没有不利影响。失业补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但基本养老保险会中断,需要在找到新工作后在继续缴纳。
失业金在领期间内,能否重新找份工作,缴社保时有无影响?
当然可以缴纳社保,而且没有影响的。
员工失业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金,找到新工作后失业金停发,社保由新单位缴交,当失业时候要及时的在当地社保局进失业登记,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于尽快的通过审核领取失业金不影响其正常生活。
我们来参考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第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珄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笔者想说劳动者的***待遇是不容侵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