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补充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保费应由保险公司扣。
保险期满后可以自由选择另一家保险公司,不过如果理赔记录好,连续投保一般会有一定的优惠。
保险期间内不能随意更换,更换相当于在原公司退保,再在另一家公司投保,中间会损失很多手续费。
工伤,辞职后,公司不配合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办?
劳动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再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工伤保险的其他一次性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社会保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工伤补充险是怎么回事?
在北京,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前提下,为员工设立的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该险是由企业支付保险金,用来保证员工在职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费用额度是保险公司根据你所在的企业的人数、员工平均年龄等等因素来去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