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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失业保险可以累计计算的吗
- 2、失业保险金怎么算呀
- 3、第二次领失业金怎么计算
失业保险可以累计计算的吗
1、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失业保险金是能累积计算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
2、失业保险金是可以累积的。 法律法规法定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和按法定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但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
3、失业保险金不可以累计,比如说你在一个单位交了失业保险那年一年,那么从这个单位失业以后,你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到了下一个单位,你交了两年的社保,又是因为非个人原因失业的,你可以重新再领取六个月的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怎么算呀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2、首先失业金的计算公式为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其中每月发放标准由于地区不同是有所差别的,一般情况下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则是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时间来定的。
3、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第二次领失业金怎么计算
失业金可以领第二次,但累计不超过24个月。第二次失业符合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失业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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