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退回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
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复印件: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以后,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当退还。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是,退款人带《劳动手册》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上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
1.首先在手机中打开支付宝,进去首页之后,点击市民中心。
2.进去市民中心之后,点击社保。
3.进去之后,点击电子社保卡,然后点击社保查询。
4.进去之后,点击失业补助金撤销。
5.点进去之后,点击确认,可以进行撤销失业补助金,根据需要使用。
关于失业金退还的规定?
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只有职员在离职当月,领取失业金之后,又找到工作的情形,才需要经已经领取的失业金按照流程退还。
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是,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
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给劳动者发放失业金,劳动者是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经办失业保险的机构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费用,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临时补偿工资收入。
申请退回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填写《失业保险待遇退回申请表》,与相关材料一同递交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查,报送区(县)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回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退还的规定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社会保障政策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和规定:
1. 未使用失业金退还:如果您申请领取失业金但因某些原因没有使用或未满足领取条件,可能需要将未使用的失业金退还给相关机构或***部门。具体的退还规定和程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或社会保障机构了解详细信息。
2. 违规申请退还:如果您通过欺诈、虚***陈述或其他违反劳动法规的方式获取失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能会被要求退还已领取的失业金,并可能会面临其他法律后果,如罚款或法律追诉。
3. 失业金追回: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了工作或出现了其他不再符合申领资格的情况,可能需要终止失业金的领取,并根据当地法规和程序进行追回。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退还规定和程序会因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保障政策、劳动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强烈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就业部门、社会保障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程序的确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