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是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1月12日制定的一项法规。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定了本条例的目的、对象、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等基本内容。
第二章 征收和使用工伤保险费
第二条 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范围及比例等。
第三条 规定了规模较小的工业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使用办法。
第三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 规定了工伤保险基本待遇和补充待遇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五条 规定了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六条 规定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和要求。
2020年辽宁省营口市工伤保险第6条?
统筹地区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垫付。
储备金按统筹地区当年基金结余额的30%至50%比例留存,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
储备金累计数额达到统筹地区上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0%时,应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并减小储备金留存比例。使用储备金由市财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2020辽宁省伤残待遇调整?
一、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的退休工伤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调整金额按照辽人社〔2020〕36号文件执行,调整后的最低标准维持我市现行最低标准不变,具体如下: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2605元/月,二级伤残2454元/月,***伤残2315元/月,四级伤残2183元/月。
(二)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44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2136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1842元/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配偶1290元/月,其他供养亲属1240元/月。
辽宁工伤保险网上申报流程?
辽宁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的流程:
登录辽宁政务网平台,,可进入工伤保险的登录界面,在登录处输入中心分配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工伤险网上申报系统,若用户未成功登录系统,系统将重新显示登录窗口,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既可登录工伤险网上申报系统。
1、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3、缴费单位(人)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即可在全市各自助办税区或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到人力***和社会保障平台,点击进入“办税大厅”进行申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