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省工伤津贴调整了吗?
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以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伤残津贴方面,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军家每月分别增加334元,328元,312元,296元,280元,248元,1996年10月1日前,因公负伤人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2021住院伙食补助费黑龙江?
根据现行黑龙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1、上班期间受伤,且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所以可以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3、现行黑龙江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4、用人单位可以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为受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黑龙江省2020年工伤一至四级护理费提高多少?
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4元。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56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黑龙江上调伤残津贴最新消息?
2021年10月11日,黑龙江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调整黑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以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
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包括已领取(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
此次调整标准:伤残津贴方面,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344元、328元、312元、296元、280元、248元。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负伤人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生活护理费方面,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障碍程度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不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月增加15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41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关于待遇调整资金支付渠道,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已参保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据悉,目前全省各地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各项调整补发待遇将陆续发放到位。
哈尔滨工伤9级赔偿标准?
工伤9级赔偿标准有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