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市工伤护理费基数?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5541元的,调整到5541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4432.8元的,调整到4432.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324.6元的,调整到3324.6元。
调整生活护理费所需费用,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北京市2021年工伤待遇计发基数?
根据北京市2021年的相关政策规定,工伤待遇计发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具体来说,计发基数是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的。这意味着,工伤待遇的计发基数会根据不同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而有所差异。
这一政策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一)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
(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2021年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开始 北京?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为什么我在网上查社保只有工伤险?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说你是企业在职职工,那么在参保社保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5种社保都是同步来进行交纳的,也就是说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5大类保险都是同步进行交纳。
如果说你只能够查询到一个工伤保险的缴费,查询不到其余4种保险的交费,那么你这个时候我个人建议你还是应该去社保局的柜台进行实时的一个查询,如果确实是因为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交其余的4种保险,那么你可以向所到的工作单位,要求来补交其余四中的一个社保待遇。
其实在很多地区不会发生这样的现象,为什么呢?因为很多地区它都是要求同步来参保,注重保险的不能够单一的选择其中的一种社保来进行参保,所以说它是不具备这样一个光交纳一个工伤保险的条件的,对于员工来讲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一个情况,但是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应该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来进行补交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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