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之后要进行二次手术但是公司不赔偿我了怎么办?
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肢、矫形器、***眼、***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不符合缴纳社保条件的实习生发生工伤,如何享受赔偿?
工伤的赔偿是受雇企业负者,伤残鉴定是医院给出,所有的赔偿都由企业负担。如果有签合同和保险,那就是由社保和保险公司报销法律规定的依伤残鉴定等级的金额,如果有不足部分,工人可以和企业协商,如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劳动局仲裁,和上***仲裁,现在劳动局和***一般都偏向劳动者的利益。。。。
你好,如认定工伤,则由公司赔偿,与是否缴纳保险无关。
有没有缴纳社保,有没有缴纳商业工伤保险费,跟你的工伤认定及其医疗费、赔偿都没有关系。交了保险的,保险公司替你的公司支付一部分;没有交保险的,全部由你的公司支付医疗费、赔偿金。尽快去劳动局办理工伤认定,会先有医疗费的补偿。
如果能认定是工伤,通常由用人单位支付医药费、误工工资等费用,治愈后根据伤残等级标准,按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通常有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只要雇佣事实存在(包括临时雇佣关系),雇主就要承担赔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