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报告用人单位能改吗?
鉴定报告用人单位不能修改。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的综合评定。用人单位无权修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伤残鉴定结果可以随意推翻?
可以
1、伤残鉴定结果可以推翻,但是不容易推翻,只要合法,***可以批准重新评估。伤残鉴定结果能否推翻,一般取决于两个因素:
第一,要看伤情是否实际能达到鉴定某级伤残的标准。如果是一方自行委托的鉴定,对方有权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未达到伤残程度,结论有可能会被推翻。
第二,鉴定程序违法,如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依据不足等等,一般除诉讼外,对方是不会依据第二种原因推翻鉴定结论的。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如果对方不认可鉴定结论,可以向***申请重新鉴定。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鉴定,一般是由伤者单方委托的,如果对方不认可鉴定结论而向***申请重新鉴定的话,***大多数会同意重新鉴定。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服***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而申请重新鉴定,除非有非常充分的法定事由,一般不会再次重新鉴定。目前,有些人称与某些鉴定机构关系很好,可以多做伤残等级。但是作为患者本身要清楚,保险公司都有专业的医疗核赔人员对伤残等级进行审核,一旦认为患者不构成该等级的伤残,申请重新鉴定,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重新鉴定的结果对自己不利。当然,当事人也不要过于担心鉴定结论被对方推翻,根据我们的司法经验,只要做出的鉴定结论符合客观实际,对方也不会提出异议。
对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通知鉴定人出庭不出庭的不能作为证据,可以再次申请鉴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