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工伤认定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2023年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2023年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金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死亡补助金。
医疗费根据实际费用进行报销,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月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计算,死亡补助金根据被扶养人数和月工资计算。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法规。
2021年吉林省工伤津贴?
近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通知,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本次调整涉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三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人员。
本通知实行前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 199 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 190 元,***伤残每月增加 181 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 172 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 163 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 145 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 2586 元的,再增加 30 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 106 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 96 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 10 元。
(三)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 175 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 140 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 105 元。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
吉林省2023年度工伤伤残津贴待遇调整通知?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14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04元,***伤残每月增加194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84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74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54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907元的,再增加30元。
1. 吉林省2023年度工伤伤残津贴待遇将进行调整。
2. 这是因为吉林省***意识到工伤伤残津贴的待遇需要与时俱进,以更好地保障工伤伤残者的权益。
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情况,适当调整津贴待遇可以更好地满足工伤伤残者的生活需求。
3. 调整通知可能会包括具体的津贴金额调整、调整的实施时间、调整的依据和程序等内容。
此外,吉林省***还可能会加强对工伤伤残者的政策宣传和服务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和享受到新的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