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新政策?
【1】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2】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是不超过300元的,封顶线是不超过3000元的。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省只是对医保门诊报销进行了一个范围上的规定,吉林省所辖各地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医保基金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的报销标准。以长春市为例,报销规定如下:【1】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2%;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57%;***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52%。【2】起付线和封顶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封顶线统一为2000元。对于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规定,即表明了医保门诊的报销金额范围。通常情况下,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是要在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范围内按比例进行报销的
首先是普通门诊的报销待遇,与其它医保调整的地区相同,在当地医保调整之后,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了,根据当地的法规来说,在岗职工的报销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类别不同,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55%和50%,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则统一再提高5%。
不过在报销时,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报销金额也是有限制的,对于一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100元,二级和***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是200元和300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上级医疗机构就医时,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是可以补差计算的,而对于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最高支付限额,则统一为1000元的支付标准,对于超出部分的门诊费用就需要个人承担了。
其次是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在当地医保调整之后,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就可以全家使用了,参保人员及其家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产生的自付费用,都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了,除此之外,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费用,以及家人缴纳居民医保的费用等等,都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了。
吉林市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1)个人帐户划入办法
个人帐户资金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和退休费用为基数,按以下3个年龄段规定的不同比例划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按2.3%(含个人缴费)划入;45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2.5%(含个人缴费)划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按3.4%划入。
(2)统筹基金支付办法
住院起付线标准:***(含)以上医院7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后为300元;二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元;一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
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