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本人不签字免赔条款生效吗?
不生效
被保险人未签字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根据中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未在投保单上明确表示同意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那么这个免赔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如果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没有签署免赔条款,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保险公司仍需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但是,具体情况还要看团体意外险的具体条款和投保方式等细节。建议您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的保险律师以获取更权威的解答。
如果一个人有了公司的团体意外险,还有必要购买个人意外险吗?
看个人需求购买。公司的团体意外险和个人意外险购买不存在冲突。不过无论是否投保,在理赔的时候也不会超过实际花费总额的。 公司的团体意外险就是给员工的一种***,它的保险责任、给付方式都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只不过是以为团体的方式投保。而且,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所以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险金受益人不能是公司,而是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或者被保险人本人。因此,参加了这一险种的员工,一定要熟悉关于这种险种的条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个人意外保险的主要保障项目一般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以及紧急医疗救援等等。并且个人意外险选择的范围更广,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团体意外险不实名,提供那些资料?
不记名团体意外险在投保时也是有一定条件的,一般规定团体人数不能低于5-6人,对于风险比较高的工种来说,投保人数不能低于20人。 在投保不记名团体意外险时需要提供员工人数、职业或者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进行保费测算。由团体领导同意填写投保书,签收保单,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