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中广西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广西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程度而定,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残疾程度20%):补助金为10万元;二级伤残(残疾程度30%-40%):补助金为12万元;***伤残(残疾程度50%-70%):补助金为15万元;四级伤残(残疾程度80%以上):补助金为20万元。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工人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工伤事故的一种经济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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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广西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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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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