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退休?
所谓工伤退休指的是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退休是指工伤职工办理的退休手续,普通人感觉起来会跟一般职工退休没两样,但实际上是一类非常复杂的事情。
工伤职工退休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第1类是普通工伤职工的退休,第2类是领取伤残津贴工伤职工的退休。
工伤退休是指受工伤进行伤残鉴定后,达到退休年龄或者规定的伤残等级时,由劳动部门在与养老部门协商一致后,给予工伤者进行工伤退休手续。
工伤退休的主要职责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保证伤残工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给予应有的社会保障和救济金。
工伤保险条例前退休丧葬费标准?
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抚恤金依据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 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