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在工地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回答如下: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如果61岁的员工在工地发生工伤,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赔偿:
1. 及时报告工伤:受伤员工应立即向雇主报告工伤,并填写工伤报告。雇主有责任将工伤报告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
2. 医疗救治:受伤员工应及时就医,并保存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承担。
3. 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工伤进行认定,确定是否符合工伤定义。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雇主将被要求提供相关赔偿。
4. 经济补偿:根据工伤程度和受伤员工的年龄,劳动保障部门将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和伤残赔偿金。赔偿金将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5. 康复治疗:受伤员工可能需要康复治疗。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雇主应提供必要的康复治疗和康复费用。
6. 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如果工伤导致受伤员工丧失劳动能力,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水平支付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个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受伤员工与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获得更准确的赔偿信息和指导。
60岁以上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无法认定工伤,只能请求侵权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60岁以上临时工工伤补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60岁以上的临时工发生工伤,没有补偿标准。如果工伤职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险退休待遇的,那么就应当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是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超过60岁农民工受到工伤的情形,是需要根据其工伤的等级来进行赔偿的,对于不同的等级对应相应的赔偿。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例如定一级伤残可领取一次性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和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其赔偿金额与年龄无关,还需要赔偿其相应的医疗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的费用,其也是要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