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确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日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终结止的期间确定,且不超过伤残等级鉴定作出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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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方法无法判断但又确需病休的,可以综合考虑工伤职工的受伤部位、治疗情况等,参照门诊病历的相关就医记录予以确定。
必要时可通过鉴定、征询专家意见等方式确定相应期间。
浙江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两个月。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级至十级)标准如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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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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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