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缴怎么补?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经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而城乡居民医保是可以补缴的。
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那么将从停交的下个月开始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本人自行承担。
但是在3个月内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金和利息的,那么可以在补足停交的下个月开始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参保人员如果超过3个月还没有补交的,本结算年度内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从补足停交的下个月开始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医保断交后的补交流程: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2、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几年没交城乡医保怎么补办?
可以续交的。
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2、核定缴费:县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
3、缴费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县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县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局大厅缴费。费票由县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局传到市劳动结算中心,市劳动结算中心传到市医疗保险局。县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局每月定期向劳动结算中心传递一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