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答,吉林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
(1)吉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长春市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55元/月;
2.吉林市、松原市区、延吉市、前郭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08元/月;
3.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江源区、珲春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505元/月;
4.其他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480元/月。
(2)吉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要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长春市失业险怎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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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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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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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长春市失业金怎么领取?
回答如下:根据《长春市失业保险金管理暂行办法》,失业保险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领取:
1. 在失业保险金核定后,失业保险金领取人持***和失业保险金核定通知书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2. 失业保险金领取人也可以在失业保险金核定后,通过自助终端机或网上银行进行转账领取。具体方法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对于无法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需提供委托书、***明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应在失业保险金核定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行放弃。同时,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应当如实说明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如有违反规定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长春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一、长春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以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长春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
3、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4、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5、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