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不能领取失业金,公司怎么赔偿?
1、因为公司过错致使辞职员工不能领到失业保险:公司有过错,应当赔偿员工的损失。
2、但是,公司在赔偿后,可以向交接不利造成此事过错的其他责任者的进行追偿。
3、失业保险不能及时领取,会给辞职的失业员工生活造成困难,不是说还存在其个人账户里、还是其个人财产就没有给其造成损失、就不需要赔偿,期限是其个人财产,因他人原因在本人需要时不能及时使用并支配自己的财产的,他人也应负赔偿责任,更何况,在个人失业保险账户里的钱还不完全等同于“个人财产”,只要在失业的条件下才能领取,而且这钱是用来救济失业期间的生活的,不能及时领取会给失业生活造成困难和影响,不能说失业者无损失。
4、建议和失业者协商解决,适当赔偿后向造成此情况的有过错的员工追偿。
用工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失业保险金无法领取,该如何***?
案例
A某系中国石化集团某地方分公司聘用的门卫,当时单位与其签订了合同却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从1996年-2009年间聘用此人,2009年合同期满后,中石化分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A某认为中石化应当为其缴纳社保,故而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在确立劳动关系后,又向当地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第一次仲裁后,中石化被裁定应当补缴保险。但随后,由于失业保险无法补缴,导致A某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A某第二次提起仲裁,主张失业保险金。随后仲裁结果是由单位支付。中石化不服,提起上诉。中石化辩称,第一,中石化已经依法补缴保险,失业保险应当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第二,该失业保险金主张已经过时效(失业保险主张是2011年),请求撤销仲裁决议。
但***审理认定:第一,该主张未过时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虽然权益主张时效为1年且应当是在知晓被侵权时提出,但因为在2010年时,A某因劳动关系确认与中石化发生劳动***并及时***,因劳动关系能否确认直接关系到失业保险金的权益主张,没有劳动关系就不能主张失业保险金,因而失业保险权益主张应当从2010年确立劳动关系开始,未过诉讼时效;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人社部相关文件规定,中石化未能及时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导致其权益受损,应当由中石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中石化支付失业金。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失业保险,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失业金支付赔偿义务。由于目前失业保险具有不可补缴的条件,由于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导致不能享受的部分,由单位承担义务。
企业辞退员工向社保局报主动离职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怎么***?
一、这个***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你必须拿出企业辞退你的证据,法律是讲证据的,法律的规定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如果你想***,你就必须举证。
二、如果你实在找不到老板辞退你的证据,你也可以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你造成经济损失方面进行***,主张经济补偿。
例如:
①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现象,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行为。
② 支付您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 虚***承诺优厚工作条件,没实现。
总之,如果您想***,您就必须拿出用人单位侵害您利益的证据,不光是辞退您的证据,只要是您能拿出用人单位侵害了您的利益的证据,您就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举报投诉,要求经济补偿,也可以去***投诉解决。
但如果您拿不出任何证据,就算您再有理,你也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