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
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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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颁布,其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给予受伤职工的医疗、康复、丧葬等各项待遇,并明确了工伤鉴定、赔偿、诉讼等程序和责任。
同时,条例还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保障。该条例的出台,为广东省职工提供了更加全面、规范的工伤保障制度。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正式颁布并实施,旨在保障广东省内工人的权益,提高工作安全和健康条件。
该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同时明确了工伤保险的范围、标准和赔偿方式,并加强了对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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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广东省内工作环境的改善,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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