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险,为什么要求学生必须买?
这个问题如果深入分析,需要长篇大论一番。因为要从为什么要买保险、如何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保险…… 这一系列的基础问题讲起。太繁琐了,就不细说了。
我仔细揣摩提问者的心理:觉得不符合自身的保险要求,却被要求必须买,所以觉得有“黑幕”。关于这一点,我说两点:
1,一个班,50名学生,每人100元保费,合计5000。全都“黑幕”了,才5000块钱,而且一年才一次!重点是不可能全部“黑幕”吧?如此多的人,校方、老师、保险业务员、保险公司,参与其中,即使有所谓“黑幕”,七分八分下来也不会很多了。为了一点点钱,担负这样的骂名,不值啊!
2,之所以“必须买”,我推测可能是这样的考虑:孩子在校期间,学校对孩子的安全是负有责任的,而孩子又活泼好动,容易发生危险。为了分化风险,所以就要求每个孩子都买保险。就好像参加旅行团,旅行社要求每个人都买保险一样。
总之,学校这么做,不一定是出于利益的考虑,很有可能是为了转嫁风险。
商业社会任何机构不会只承担责任不享有利益;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如果不通过保险来转嫁风险,发生事故赔钱都赔死了,还有多少精力来做好教育工作?主要是中国的整体风控意识太差,否则需要学校统一购买?
而且现在其实也不是强制的,各大保险公司都有学平险出售,经过我的比较,学平险的费率要比其他险种性价比高很多。
你如果非要认为有利益点,什么统一校服,学校收取餐费等等哪一项不存在利益点?不存在一丁点利益点的项目让哪个机构来义务付出呢?我只能就我的专业告诉你,学平险保险公司赚取的收益是极其有限的。保险公司也基本不依靠死差赚钱。
不做喷子,我来说人话。
先正面回答题主的问题:有共同利益点!
那么,是什么样群体,有着怎样的共同利益点呢?
三方:家长、学校、保险公司
1、学校负有怎么样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要负责,而是不是在学校责任范围内,这里面有很大的***隐患。
所以,学校有这方面的风险存在。
2.保险公司充当什么样的角色?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转移,既然学校有着这样的风险存在,那么保险公司作为转移这部分风险的中间人,他是承担风险同时也要获取合理利润的机构。
谢邀!
学平险的购买秉承自愿原则,不是强制要求您买!如果您不想转嫁风险,完全可以选择风险自留!
但是,学校肯定是希望家长都能够为孩子购买的!毕竟,孩子一周五天,每天七到九小时不等的时间在学校,那么长的时间,那么多的孩子在一起,磕磕碰碰总是在所难免的!与其事后扯皮,不如提前把这种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所谓的利益共同点,不过就是保险公司想卖保险,学校想转嫁风险,没您想的那么多利益牵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