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沧州医保报销制度?
2021沧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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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的,起付线由之前的1800元调整为1500元。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
1、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调整为80%,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调整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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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转市外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的,起付线在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上增加1倍。即:***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4、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的,在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降低15%。
即:***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
5、而未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的,则在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35%。即:***定点医疗机构报销3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45%,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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