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失业保险金从您失业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到本单位接受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审查确定申请人的资格,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考核合格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依照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具体来说,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如下:
1.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有个上、下限。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实际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缴,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缴,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缴。
3. 公积金缴纳标准:个人7%,单位7%。
4. 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公司为你缴纳工资的20%,个人缴8%。
5. 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公司缴6%,个人缴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6. 生育保险缴纳标准:生育保险费由缴费单位按规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之和,单位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7%———1%缴纳生育保险费。
7. 工伤保险缴纳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1.5%、2.0%。个人不缴费。
8. 失业保险缴纳标准: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