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一般什么时候发?
一年。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情形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80到90年代单位给交失业保险金吗?
现在国家要求央企和国企必须缴纳“五险,一金”,然而80到90年代企业没有交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从1999年开始缴纳的。
全民养老保险也是从1992年开始缴纳的,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最先开始缴纳,1999年才有失业保险,而后又有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所以说80到90年代企业没有交失业金。
我国失业保险的起缴时间?
失业保险是从全民实行养老保险政策时候开始实行的,也就是说,全民实行养老保险政策是从95年开始的,那么失业保险政策也是从95年开始缴纳的。失业保险缴纳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我们在失业后可以按月领取一份失业金,只有我们在职的时候缴纳过失业保险,那么才能在失业的时候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也就是两年。
失业保险是在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三十日内就需要缴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