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了又交了社保?
若重新就业的当月,一方面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另一方面又由重新就业的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需要及时将当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以及由失业保险基金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退还到失业保险基金,具体手续请到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
按照问题字面的理解,应该是之前批了失业金,后来签了劳动合同,要申请中止失业金的领取。
你在申请失业金的时候,会选择社保所在地,如因为签了劳动合同要撤销,就去申请的市或区的社保窗口,一般在市民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都有,带着***,带着新签的劳动合同,办理失业金的停止。
失业后向社保局申请了失业保险,后又找到工作,接着买社保,失业金己领取涉嫌骗保吗?该怎么办?
不!申请领取失业金是正常之事。你又重新再就业,必须停止领取失业金,这样新企业单位才能为你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不然就没有办法投保。你中断领取失业金,今后如果再次失业,你能然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金。这不是骗取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本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由失业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给失业人员。题主说到“涉嫌骗保”,说的有些重了哈!多领取的,事后退还就好。
因此,按规定重新就业后,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能继续享受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了!
1、同一统筹地区:单位未及时给员工参保或办理就业登记
同一统筹地区,会出现多领取失业金的情形,往往是单位未及时给员工参保或办理就业登记所致,但事后只要按规定办理退费即可。
因此,新单位要是未及时为员工申报参保或办理就业登记,作为员工可能对政策不太了解,未及时去办理停止待遇的领取,就会导致多领取失业金哦!
2、不同统筹地区:尚未全国联网
但如果是在不同的统筹地区,也就是失业金领取地与新就业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由于目前尚未全国联网, 异地领取失业金确实目前也不会影响到新就业地的参保缴交。除非个人主动向失业金待遇领取地办理停止发放。
这个情况很复杂,但肯定不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金。
因为我们职工失业后,要想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失业保险交费一年以上;第二,非本人意愿失业;第三,有求职意愿。
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后,当地就业部门会按月给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待遇。
而就业部门认定的实现就业的条件,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办理就业手续,交纳社会保险。因为实际上,我们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失业保险基金也会给我们交纳医疗保险。而如果我们到企业实现就业,企业交纳社保的话,是不可能交双份医保的。
如果我们交纳社保,一般是自己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他们主要从事的是一些劳务工作,也是叫有工作的。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灵活确定是否缴纳社保以及什么缴费基数。
这些人从事灵活就业工作,不耽误领失业金,而且青岛也可以自己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是有失业保险基金交纳。
一般来讲,社保基金都是以一个地级市为单位当地统筹,如果我们在当地实现就业,肯定就会社保冲突,失业金就会停止发放了。而且,领取失业金期间,单位是不能补交社保的。不过个别地区规定需要将失业金退回后,才可以由单位补交社保。
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交社保的情况,只适用于异地交费或者当地社保系统构建不完善的情况下。一般没有什么影响,即使查实需要将失业金退回就可以了。
不是骗保,是缴纳了失业保险后,在失业期间应该得到的保障,与***失业保险金风马牛不相及。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会保险法第45条)。
因此,楼主下岗失业后能够领取失业金是完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定条件的。在楼主领取失业金期间或结束时,楼主又就业了,用人单位和本人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这与楼主已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没有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楼主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失业保险中心会自动停发失业保险金。万一没有停发,楼主又去领取了,这也不是骗保。当失业保险中心追回领取的失业金时,退还即可,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骗保属于刑事犯罪。骗保即***失业保险金。***罪的法定条件是"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楼主当时确实下岗失业并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就不构成"虚构事实"的***罪法定条件。
所以,楼主勿须担心此事,好好工作即可。万一有一天失业保险中心通知你退还就业后又领取了失业金问题,按要求退回应退的失业保险金即可,个人不担责。
管见了。
领取失业金前,***就要求你有求职意向,而且失业金也不能保证让你养家糊口,所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能尽快就业是***所希望的。如果必须领完失业金才允许就业就失去了失业金的初衷。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由失业所帮缴医保,但养老保险还是要逐年缴费,你停缴失业金领取期间的养老保险,到时你就沒有这一段的缴费年限。我们当时是规定每季度到失业所签字即拨给三个月失业金按月领取,没签到的视同你放弃下季度的失业金就不拨款,但并不是说你有新的就业就不再发失业金,更不会视作骗保,因为失业金领取的时限是下岗前你缴失业保险和你工作年限的认定,和你就业不就业没有关系,也与正常逐年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关系。
领失业金期间自己交医疗保险金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医保的。而是由失业保险基金给劳动者缴纳。领多长时间的失业金就给交多长时间的医疗保险。这也是社保给劳动者非常大的一个保障。避免在失业期间生病加大负担。还是要努力找工作,尽快就业。毕竟长期缴纳社保得到的保障更多。
领失业金期间,自己交纳医疗保险没有问题。领失业金是因为你在职的时候缴纳过失业保险,那么在你失业的时候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你交纳医疗保险,是为了能够在自己有病的时候有一份医疗保障,这两个并不矛盾,领失业金是因为你缴纳了失业保险,所以这是你的权利,你应该领取失业金,交了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自己身体的健康,这和领取失业金没有关系。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医保。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